《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025)释义
内容提要
本书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_)_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XGB/T 30341-2025)各项条款内容的解释说明,适合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人员以及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规划、设计的人员使用。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驾驶机动车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生活技能。广泛的学车需求,推动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 2万余所,教练员约78. 7万人,教 练车超过75. 4万辆,年培训学员约2300万人次。
2013年12月底,国家发布了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全面实施,推动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岗位和人员设置、教练车和教学设施设备配置以及教练场地规划设计,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为培养安全文明的机动车驾驶员、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一是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陆续推出取消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驾培业务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优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了驾培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二是学车人群趋于年轻化,多样化、个性化和高品质化的学驾需求显著增长;三是受市场开放与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正着力于降本增效;四是互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融合应用,推动教学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五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需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培养驾驶员的主要场所,其教练场地、教学设施、教练人员素质等直接关系到培训服务质量。只有具备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办学条件,才能培养出技术扎实、素质过硬的驾驶员。为适应新政策、新形势和新需求,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标准复审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 委发〔2023〕64号)的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和运输服务司的组织下,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联合多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校,对上述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2025年10月,修订后的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机动车驾驶员1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为帮助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正确理解标准各项条款的内容,贯彻落实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8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等有关规定和教学要求,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组织编写了两项标准的释义,对标准条款加以解释说明。本书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类型设置章节,分别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相应的业务条件要求进行了解释,便于读者系统理解。
本书编写人员包括曾诚、孟兴凯、张凌超、刘畅、王雪然、张沫、吴初娜、王生昌。本书顺利出版要感谢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浙江省公路与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邯郸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交安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行业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由于编写人员的水平所限,难免有考虑不周和欠妥之处,敬请读者和同行们指正。
第一章 概论
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的修订情况、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进行的说明。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管理制度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管理中的作用,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类分级的思路,共有2条内容。
一、两项标准是落实驾培业务备案管理的依据
200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2006年1月,交通主管部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其中,第十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申请主体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2014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厅运字〔2014〕11号),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做好标准落实工作。
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修改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申请主体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的规定执行。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先后进行了修订,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2022年9月,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申请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备案的,申请主体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业务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2026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8号,以下简称“《驾培管理规定》”),延续了关于备案管理的规定,同时,修改了 教练员年龄有关条款。
2022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组织对GB/T 30340、GB/T 30341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修订。2025年10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并规定两项标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两项国家标准是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条件的细化,对各地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类备案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条文释义
GB/T 30340—2025的4.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分类。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三种类型。
-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2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培训能 力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级指标按5.3.1、5.4.1、5.5.1、5.5.2.4、5.6.4 ~5.6.6、5.7.3 和 5. 8.4。
条文释义
GB/T 30340—2025的4.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分级。
《驾培管理规定》有关分级规定
根据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规模、服务能力以及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等综合条件不同,《驾培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同时,从培训车型及教学车辆数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 培训车型
《驾培管理规定》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车辆的车型分为五类:
① 第一类为大中型客车,包括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②
第二类为大型货车及牵引车,包括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
③
第三类为小型客货车,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④
第四类为三轮汽车及摩托车,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
摩托车;
⑤ 第五类为其他车型,包括轮式专
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驾培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三类(含三类)以上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的,备案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事两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
为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只从事一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为三级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 教学车辆数量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六款规定: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
车辆 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
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
本标准的分级思路
在与部令相关分级规定保持衔接的基础上,国家标准主要按照培训规模大小进行分级,
并结合不同的规模对教练场地、教室及教学设施设备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配备等提出了
差异化的要求。这样能够确保所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根据所从事培训车型的培
训需求,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人员等,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
发〔2022〕36号)的基本要求,同时还有以下行业发展导向:
一是引导驾培机构向专业化发展,遵循学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形成规律,加强教学服
务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引导提供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等车型培训服
务的驾培机构开展规
模化建设、集
中培训,提高教学资源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三是引导驾培机构根据实际学驾需求规划发展,合理配置教练车型及数量、教学服务人
员及设施设备,更好地满足学员多样化、个性化和便利化学驾需求。
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分类
A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按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培训机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分类指标按6.3. 1,6.4. 1、
6.5.3和 6.6.5。•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4. 3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分类。
《驾培管理规定》有关分类规定
《驾培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第八条规
定: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备
案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的,备案为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本标准的分类思路
在与部令相关规定保持衔接的基础上,国家标准主要按照不同类型从业人员技能素质
培训需求对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并对教学人员、教练车车型、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
备等提出了差异化的要求,引导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向专业化发展,为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技能
素质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节两项国家标准的范围及修订情况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的范围、标准内容修订情况。
—、标准范围
「1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斐务条件》的范国—
《驾培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针对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需求,围绕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
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对教学大纲的执行能力、培训过程
4第一章
概
论
规范管理能力、培训质量与服务水平保障能力等方面,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类分
级要求,以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教练车、教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
所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等业务条件要求。标准适用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
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以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的备案、经营及管理。
:2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范围
场地驾驶训练是学员驾驶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
术要求} ( GB/T 30341—2025)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36号)中有关基础和场地驾驶训练项目和训练内容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提
出了 “场地规
模
,场地训练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其他条件”等基本要求。标准适用于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综上所述,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对普通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
业务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而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
2025)是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条件中有关教练场地的具体要求。因此,标准《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是配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
件》(GB/T 30340—2025)使用的技术标准。
二、标准修订情况
改革
标准编制组根据《驾培 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国家“放管服”
举措以及企业降本增效和学员便利化学驾的需求,对两项国家标准的框架和内容做了
适当调整。
| 1国家标准《也动车驾驶昆抵训机构业务条件》的修订情况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共分为7章,包括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道路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业务条件,内容修订情况
如表1-2-1所示。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新旧版本对照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主要修订情况
1 4培训机构分级 4分类分级要求 更改了分类分级要求
表 1-2-1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续上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主要修订情况
2 5主体资格
5.1.1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要求
3 6组织机构 5.1.2 无修订
4 7管理制度 5.2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要求
5
5普通
8.1 5.1.3
机动车驾
增加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员管理岗位设置
要求
驶员培训
更改了机构主要负责人、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
机构业务
8岗位
6 8.2-8.8
及人员
5.3.2-
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结业考核员、教
条件
5.3.11
练车管理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
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更改了普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各岗位人员的配置
7 8.9 5.3.1
要求
4分类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车型分类
8
9.1
4.4
分级要求
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车型类别数
9 9.2
9教练
5.4.1
量、部分培训车型教练车配置数量要求
10 9.3 5.4.3 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轻便摩托车的技术参数要求
车
11 9.4 5.4.2 更改了教练车配置与技术性能要求
12 9.5 5.4.4 增加了汽车教练车标识喷涂要求
13
5普通
10.1 5.5.1
机动车驾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面积与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增加了分训场地设置要求
10教
驶员培训
14 10.2 5.5.2
练场地
机构业务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相
关要求
条件
15 10.3 5.5.3 增加了签订场地租用协议的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设备
16 11教学设施设备 5.6
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公示信息要求、课堂
17 12办公场所及教室 5.7
理论教室和计算机教室配置要求
18 13服务及其他设施 5.8 无修订
6道路运输驾驶员
增加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业务条件
19 —
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业
要求
务条件
6第一章
概
续上表
论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主要修订情况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附录A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
— —
面积计算方法
附录B
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
练场资格
条件
附录B
-
- 1
中
的B. 1
附录B
- 1.2
中
的B.2
附录B
中
的B.3 7.2
7机动
附录B
车驾驶员
中
的B.4 7.1.3 3
培训经营
性教练场
附录B
业务条件
7.4
中
的B.5.1
删除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调整至标准GB/T 30341—2025的附录A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主体资格
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组织机构
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管理制度
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岗位及人员
配置数量要求,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总
面积和单车道长度递增要求,增加了土地资源利用、教练
场地循环训练路线和休息场所等要求
附录B
中
的B.6 7.5 将标准GB/T 30341—2013中
第六章的内容调入本部分
附录B
中
的B.7 7.6 无修订
j 2国家标准《机初至翌袈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修订情况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共分为6章,包括范
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场地规
模、场地训练设施及道路条件、其他条件,内容修订
情况如表1-2-2所示。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新旧版本对照表 表1-2-2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修订情况
1 4场地规
模 4场地规
模 删除了教练场的最小训练规
模
要求
2 _5_场地
5.1
- 1 更 改了训练项目缓冲路段长度要求
5场地
3 5.2 5.2
训练设施
设施、设
增加了训练场内道路的净高要求,更改了训练场内训练
训练项目
路线和交叉路口的设置以及道路安全要求
及道路条
备及道路
4 5.3 5.3 删除了交通信号灯配置数量要求
件
条件
5 5.4 5.4 删除了停车场设置位置的要求
6办公、教学与服务
删除了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要求,调整至标准GB/T
6
—
设施
30340—2025 的第 7 章
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续上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修订情况
7 7安全条件
更改了教练场地安全条件要求
6其他条件
8 8环境条件 无修改
9
10
11
附录A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教练场场地面
积计算方法
附录B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附录C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附录A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教练场地面积
计算方法
附录B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附录C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更改了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更改了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第三节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引用的标准规范情况。
一、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的引用文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引用的标准规范主要涉及教
练车技术要求、人员素质要求、教学设备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技术 要求、教练场地建设
要求、建筑设施要求、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要求等,考虑到所有的标准都可能会修订,因
此,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引用最新版本的标准。引用各项文件的最新版本如下:
(1) 教练车技术要求,包括《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
2023)、《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GB/T 21055—2007)、《新能源汽车运行安
全性能检验规程》(GB/T 44500—2024);
(2) 人员素质要求,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471-
2023);
(3) 教学设备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技术要求,包括《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第1部分:计时终端技术要求XJT/T 1302. 1—2019)、《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第2
部分:平台技术要求》(JT/T 1302.2—2024)、《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JT/T 378—2022)、《道
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 963—2024);
(4) 教练场地建设要求,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
(5) 建筑设施要求,包括《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GB 50034—2024) 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无障碍设计规范》
8第一章
概
论
(GB 50763—2012);
(6)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要求,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
二、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引用文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引用的标准规范主要涉及
教练场地的训练道路、交通信号、停车场地以及电动汽车教练车充电服务设施等设置要求,
考虑到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引用最新版本的标准。引用各项文
件的最新版本如下:
(1) 训练道路设置要求,包括《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设
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城市道路交叉
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2) 交通信号设置要求,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 3—2025)、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
(3) 停车场地设置要求,包括《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无障碍设计规
范》(GB 50763—2012);
(4) 电动汽车教练车充电服务设施要求,包括《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13—2018) 0
第四节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明确的术语和定义,共有6条内容。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
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条支释
义
GB/T 30340—2025的3. 1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定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本术语针对
其中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J36号)的要求,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同时,驾培机构不仅是为社会培养安
全驾驶员的组织,还是以经营为目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经济实体,具有为社会提供优质
教学服务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双重经营目标。因此,标准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定义
为:以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
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二、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提供从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服务
的机构。
条支释
义
GB/T 30340—2025的3.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定义,为本次
标准修订的新增术语。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的一种类型,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
号)的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
员。其中,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
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
运人员。
根据《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的要求,道路客货运输驾
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教学目标是培养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应用
能力。因此,标准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定义为: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提供从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服务的机构。
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有偿使用的教练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驾驶
教学与训练的机构。
10第一章
概
论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3.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定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一种类型,主营业务是为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训练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向普通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出租教练场地用于驾驶教学与训练,并向场地租用方提供必要的教学与服
务设施设备、训练安全和环境条件。因此,标准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定义为:
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有偿使用的教练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驾驶教学与
训练的机构。
四、 自备教练场地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4自备教练场地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利用自有或者租用的土地,专
门用于自有教练车
进行驾驶教学与训练的场地。
条文释
义
GB/T 30340—2025的3.4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的定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申请从事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有必要
的教练场地。教练场地的主要作用是为学员学习驾驶技能提供必要的场地、配套设施和
设备等。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为了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按照《驾培管理规
定》的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使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利用自有或
者合法租用的土地,按照标准GB/T 30341—2025的要求设计建造的、专
门用于自有教练
车进行驾驶训练的教练场地;另一种是直接租用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提供
的设施设备齐全、符合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的教练场地。标准将第一种情形定义
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将第二种情形定义为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租用的教练场地。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
场地的性质存在差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一种类
型,而自备教练场地属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之一。
五、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具备机动车驾驶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和训练道路等条件的教学和训练场所。
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条丈释
义
GB/T 30341-2025的3.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定义。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规定,基础和场地驾
驶技能训练是学员驾驶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包括场地项目训 练及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训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主要作用是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驾驶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和训
练道路等条件,满足学员驾驶训练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所定义
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是对教练场地的一种统称,既包
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所具备的教练场地,又包括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
六、单车道长度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5单车道长度
教练场地内建设的训练道路按单车道进行折算的训练道路累计长度。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3. 5条是关于教练场地道路单车道长度的定义,为本次标准修订
的新增术语。
场地驾驶技能训练既包括场地项目训练,又包括场内简单道路场景驾驶技能训练。因
此,标准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应当设置训练道路,并且
训练道路能相互联通形成循
环路网。场地内训练道路的设置情况,直接影响学员场地驾驶训练的效果。场地内训练道
路越多,可以模拟的交通场景越多,学员驾驶训练效果也会越好。为了引导教练场更科学地
设计,标准以场内道路单车道长度作为教练场地建设的重要指标。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对不同等级的公路相应地确定了车道数,其中,四
级公路应设置1条或2条车道,三级公路应设置2条车道。此外,还根据公路不同的设计速
度相应地确定了车道的宽度。
教练场内道路可能设置有1条车道、2条车道或多条车道的情形,为了准确计算场内
训练道路的长度,标准将单车道长度定义为:教练场地内建设的训练道路按单车道进行折
算的训练道路累计长度。单车道长度的具体要求和测算方法见本书
第五章第三节的
内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中有关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
教练场的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说明。
第一节企业法人资格要求
本部分介绍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共有3
条内容。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1.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1.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7.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5.1.1.6.1.1和7.1. 1条是关于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
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
―、企业法人资格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
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
产,
享有法人财
产权。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意味着该组织有以下权利和义务:①依法成立,得到国家机关的登
记、注册和认可;②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以及与
产
经营和服务规
模
相适应的从业人员;③有与生
产
经营和服务规
模
相适应的资金数额,这
是保证法人能够独立进行经济活动、承担民事责
任
的物质基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和
13
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进行诉讼活动,即对自己的经营行为所产
生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
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
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法人资格要求
200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
会化。自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全面走向市场,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成为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合法地享有民事权利,可靠地承担民事义
务,这样更有利于市场经营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可靠、满意的服务,《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因此,本次标准修
订时,延续提出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均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三种培训业务相对独立,任何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符合规定的条件、标
准,均可备案相应的培训业务。也就是说,在满足相关业务条件、标准后,同一企业法人可以
同时备案多种培训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
事责
任。
三、 法人资格信息备案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因此,从事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办
理企业法人登记,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申请人在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时,要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取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二节企业组织机构设置
本部分分别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组织机构要求,共有3条内容。
14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一、组织机构的作用和信息备案
;1组织机构的作用
组织机构是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岗位)及其相互关系的安排和结构设计,是企业运作
的基础框架。一方面,各部门(岗位)的职责与分工明确,可以确保每位员 工清楚自己的工作
范围和责任;另一方面,各部门
之
间通过明确的联系和协作机制,让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复
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保持活力与竞争力,从而推动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要肩负着教学和经营两方面的职责,教学和经营的性质、目
的、方法不同,部门设置和职能也不同,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为确保
日常教学和经营各项工作有专
门的部门负责,有相关人员负责实施,使得教学和培训质量不
受经营行为的影响,企业培训经营目标得以实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和
经营管理机构。
在设立部门时,经营者要充分考虑驾驶培训教学工作、经营活动和人文环境的特点,从
保证质量、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以机构负责人(职业经理人)负责制
为核心,职能齐全、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的组织架构和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效
能,提高管理效率。
\2组织机招信息备案
申请人在提交备案材料时,需要提供有关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的文件资料,并明确各部门
的职责。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组织机构设置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1.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教学、教练员、学员、质
量、结业考核、安全、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机构。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5.1.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组织机构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有健全的组
织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
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需求,标准要
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围绕招生与学员服务、理论教学与驾驶训练、结业考核、质量
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设置必要的管理部
门,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见表2-2-1。
1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部门设置及职责定位 表2-2-1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制定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学时收费标
准、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培训合同,开展收费标准与收费
1 招生与学员服务
方式等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备、学员咨询服务、
培训合同签订、学员学籍管理、学员培训预约、收费和退
费、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等
学员管理人员(包括招
生工作人员、学员学籍管
理人员、培训预约服务人
员、学员投诉受理人员)
2 理论教学与驾驶训练
3 结业考核
4 质量管理
5 教练车管理
6 设施设备管理
7 安全管理
8 人力资源管理
9 档案管理
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
开展理论教学、模拟驾驶训练、场地驾驶训练、道路驾驶
训练,做好培训学时计时管理以及教学日志、培训记录
的使用和管理等
制定结业考核制度和考核计划,并按照考核计划规范
开展学员结业考核评定以及结业证
书
的发放等
制定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教学与服务规范及质量目
标,开展培训与服务质量监督、评估,组织开展质量教育
培训等
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实施教练车的购置、使用管理、
检查、维护、检测、更新和报废等
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开展汽车驾驶培训模拟
器、计时培训系统等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检
查、维护、更新等;制定教练场地管理制度,开展教练场
地及场地设施的检查、维护、使用管理等,开展无障碍设
施的建设、检查、维护等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及安全目标,并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
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安全
考核等
制定岗位聘用管理、教练员管理等制度,按规定组织
教练员、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聘用、
岗前培训、再教育,组织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各岗
位年度考核等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
理等
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
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
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
结业考核员
质量管理人员
教练车管理人员
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计
算机管理人员、教练场地
管理人员
安全生
管理人员
产
负责人、安全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
16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不同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规
模、经营管理模式存在差异,因此,普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遵循部门精简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单独设置或综合设置相
关管理部门。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机构设置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 1.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教学、教练员、
学员、质量、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机构。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6. 1.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设置组织机构
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有
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
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需求,
标准GB/T 30340-2025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围绕招生与学员服务、理论
与应用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教练车管理、教学场所与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档案管理等设置必要的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见表2-2-2。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部门设置及职责定位 表2-2-2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制定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学
员投诉受理制度、培训合同,开展学员咨询服务、收费标
1 招生与学员服务
准与收费方式等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备、培训
合同签订、收费和退费、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投诉受理
与调查处理等
学员管理人员(包括招
生工作人员、学员投诉受
理人员)
2 理论与应用能力教学
制 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
开展理论教学、应用能力教学,做好培训学时计时管理
以及教学日志的使用和管理等
教学负责人、道路客货
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_3_质量管理
制定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教学与服务规范及质量目
标,开展培训与服务质量监督、评估,组织开展质量教育
培训等
质量管理人员
1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续上表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4 教练车管理
教学场所与设施
5
设备管理
6 安全管理
7 人力资源管理
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实施教练车的购置、使用管理、
检查、维护、检测、更新和报废等
制定教学场所与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教学设施设
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检查、维护、更新等,实施教学场所
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管理等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及安全目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
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安全
考核等
制定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按规定组
织教练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再教
育,组织年度考核等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
教练车管理人员
教学场所管理人员、设
施设备管理人员
安全生
产
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8 档案 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
理等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可遵循部门精简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单独设
置或综合设置相关管理部门。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组织机构设置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经营管理、
教练车管理和场地设施设备管理等机构。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7. 1.2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设置组织机构的
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有相
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虽然
《驾培管理规定》没有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组织机构提出明确的要求,但是健全的
管理机构是其正常经营的基础。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业务管理需求,标准从保障教练场地运营秩序
与运营安全的角度,要求围绕招租与经营、服务保障(教练车管理、教练场地及设施设备管
理)、安全、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等设置必要的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见表2-2-3。
18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部门设置及职责定位 表2-2-3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1 招租与经营管理
2 教练车管理
教练场地设施
3
设备管理
4 安全管理
5 人力资源管理
制定经营管理制度、场地租用收费标准、场地租用合
同,落实场地租用协议和入场训练安全生
产
管理协议签
订、收费管理、客户满意度评价、统计 信息报送等
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落实教练车入场训练安全告
知、教练车入场和出场管理、场内停车管理等
制定教练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教练场地设施
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更新等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入场训练安全生
产
管理协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检查、场地视
频监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等
制定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按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经营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培训,组织年度考核等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
经营管理人员
教练车管理人员
教练场地设施设备管理
人员
安全生
产
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6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
理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可遵循部门精简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单独设置
或综合设置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节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管理制度要求,共有3条内容。
一、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及信息备案
|J全业萱理制度的作用
营的过程
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生
产
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它能使员工个
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也是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管理制度在企业运
中
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没有管理制度的约束,企业的生
产
经营活动就会失去组织原
则,必将呈现混乱无 序的状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作为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管理制度建设对于其日常
教学和经营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
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规章制度,使组织管理体系责权分明、纪律严明、协同高效,最大限度发
1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挥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组织的各项功能高效运转,更好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使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身具有适应生存、日益发展的生命力。
2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综合考虑制度的合规性、实时性和可操作性,为企业的健康
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合规性。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避免因制度
不合规为企业带来损失或声誉受损。
(2) 实时性。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当前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需要,能够有效指导各
岗位的工作实践。
(3) 可操作性。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制度的
严格执行,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有制度不落实,比没有更可怕。因此,
一方面要将管理制度张贴在显著位置,定期开展制度培训,帮助员工准确理解管理规范,提
高执行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考核,督促各岗位员工遵循制度开展工作。
小知识 I
J 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J
}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在市场竞
争中
立足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企业品牌{
|建设的基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重视质量管理|
j制度体系建设。驾驶证考试具有考试时间短、考试场景有限等局限性,单纯地以学员J
|考试通过率来衡量培训质量,会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忽视对培训过程和全面质J
:量的管理。 I
} 质量管理制度需要涵盖培训技能质量(学员对驾驶技能的掌握程度)、培训服务{
;质量(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学员满意度)、培训价值质量(学员获得驾{
:驶证后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交通事故情况、培训周期、培训费用的经济性)等多个!
命二一二……—-一………-……-一…i
! 3管理制度备案
申请人在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时,要提交管理制度材料,保证制度文
件完整、有效,且与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保持衔接。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2.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并实施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括
但不限于表1的要求。
20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要求 表1
序号管理制度名称 内容要求
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的措施、
1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检查、培训教材和教学新技术的使用、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
学日志(含学时确认单)与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教学现场检查等
教练员聘用管理、岗前培训、再教育、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及考核结果公布、教
2 教练员管理制度
练员档案建立等
服务承诺、培训合同签订(包括培训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培训合
3 学员管理制度
同内 容告知)、学员培训预约、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档案建立等
4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处理时限和结果反馈等
培训与服务质量目标、教学规范与服务规范的制定、质量教育培训、培训与服
5 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
务质量评估及持续改进等
_6_结业考核制度结业考核方式、考核规范、考核评定和结业证的发放等
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
教练车及机动车驾驶模拟器、计时培训系统等教学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
7
理制度
检测、更新和报废,以及教练车档案建立等
8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教练场地及场地设施的使用、检查、维护等
安全目标、岗位安全责
任、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训练安全告知、安全教育培
9 安全责任制度
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考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调查与
事故报告、安全档案建立等
收费项目和学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备,收费
10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和退费管理等
教练员档案、学员档案、教练车档案、教学设施设备档案和安全档案等的收
11 档案管理制度
集、保存和管理
5.2.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还应建立
包含残疾人驾驶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服务保障制度。
条丈释
义
GB/T 30340—2025的5.2. 1、5. 2.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
的要求。
1管理制度建设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有健全的管
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 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核
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2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环节的安全与质量要求,标准围绕
招生与服务(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教学与考核(教学管理制
度、结业考核制度)、质量(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服务保障(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理制度、教练
场地管理制度、残疾人培训服务保障制度)、安全(安全责任制度)、人力资源(教练员管理制
度)、其他(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制度建设要求。相比原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对管理制度的要求,具体变化见表2-3-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变化情况 表2-3-1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
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
应包括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
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
大纲的措施,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
的措施、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检查、培
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1
检查,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志
训教材和教学新技术的使用、培训
制度
制度
与培训记录的使用、管理,教学现场
检查与质量评估等
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志(含学时确
认单)与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教
学现场检查等
教练员管
2